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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的30雜誌中有一篇文章,寫道:懶惰的權利。
東方人不敢怠惰,因為怕努力白費;西方人會一生懶惰一次,趁年少休學旅行。
追逐夢想不現年齡,當妳羨慕起無所事事的幸福,或許該輪到自己,岀 發 了!

看到這篇文章時,想到了約半年前我與一位朋友的對話。

我說:走,我們趁著三十歲前,去參加澳洲的打工遊學一段時間。
她說:可是,我很怕我回來時,一無所有,又要重新再來了。
我說:出去走走,增廣見聞,得到的會比失去的多。不然,年紀更大,很多事情更放不下了。
她說:我考慮看看...

與前面所寫的,很貼切,對吧!
這事,最後當然就不了了之了...

我,不禁也懷疑起,自己是否能有這樣的勇氣。
算命的說,我命帶天馬,一定會離家很遠。
究竟,會有多遠呢?

呵呵...
30歲...
不知不覺,只剩兩年了!

29歲,拿到碩士...
就,讓自己懶惰一年吧!

我,對自己這樣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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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crop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